重大危险源的评价方法重大危险源评价以危险单元作为评价对象。一般把装置的一个独立部分称为单元,并以此来划分单元。每个单元都有一定的功能特点,例如原料供应区、反应区、产品蒸馏区、吸收或洗涤区、成品或半成品贮存区、运输装卸区、催化剂处理区、副产品处理区、废液处理区、配管桥区等。在一个共同厂房内的装置可以划分为一个单元;在一个共同堤坝内的全部贮罐也可划分为一个单元;散设地上的管道不作为独立的单元处理,但配管桥区例外。2.评价模型的层次结构生产单元的固有危险性﹦事故的易发性×事故严重度(事故的易发性与物质危险性和工艺危险性同时相关)现实的危险性﹦固有危险性×危险性抵消因子(危险性抵消因子包括物(工艺、设备、容器、建筑结构)的状态、人员素养、安全管理三个方面)3.危险性分级与危险控制程度分级(1)危险性分级危险源分级标准:以 10 万元为缩尺的固有危险性值的对数 A*。一级重大危险源:A*≥3.5二级重大危险源:2.5≤A*<3.5三级重大危险源:1.5≤A*<2.5四级重大危险源:A*<1.5(2)危险控制程度分级危险性控制程度的分级依据:综合抵消因子的值 B2。A 级:B2≤0.001B 级:0.001<B2≤0.01C 级:0.01<B2≤0.1D 级:B2>0.1各级重大危险源应达到的受控标准是:一级危险源在 A 级以上;二级危险源在 B 级以上;三级和四级危险源在 C 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