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晶石安全管理方案及要求一、入井要求:严禁穿化纤服装下井,严禁无佩戴矿灯、矿帽、防护口罩下井;严禁穿拖鞋下井。严禁带烟火下井。严禁带情绪下井。 违者:第一次给予警告;二次处罚 50 元。三次开除矿籍。培训学习开会迟到、早退、点名不到者,出入井不签字者处罚 50 元/次。酒后下井者特别处罚第一次 250 元;二次开除矿籍。二、掘进队:打眼放炮班组的要求:由班长贾朝龙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进入掘进工作面作业时必须进行敲帮问顶,清理松动活石。检查各项是否安全工作;机械设备是否完好。风水管路是否正常。严格根据巷道设计要求施工,(主井巷道:宽 2.6 米、高 2.5 米。风井巷道:宽2.2 米、高 2.3 米)。未能按设计中心线。帮壁顶凹凸部分不得超过 10公分。未达到验收合格标准;自行负责处理。打眼时;放炮前自行排水。严格根据“放炮作业章程要求”中的一次装药;一次起爆。需要二次、三次或者多次放炮时;每次放炮后等炮烟雾吹散;方能进入工作面;而且必须进行敲帮问顶检查安全情况。出现盲炮、哑炮时严格根据“放炮作业章程要求”规定进行处理。严禁雷管、炸药乱丢乱放和遗失。 放炮未设立放炮警界;发现装药完毕而再次打眼作业的,装药时仍然进行机械排水的和抽水线路未收理到安全地点的。处罚当班班组250 元。班组成员 250 元。对井下风水管路;排水设施工具乱丢乱放。未进行保护而损坏的(如:风枪、软风管、抽水泵、电缆线、等工具) 如发现一次给予警告。二次进行处罚。(若是放炮炸坏、敲帮问顶时不收理好造成损坏的 )处罚当班班组 250 元按原价赔偿。;出现盲炮、哑炮不按要求规定处理的。处罚当班班组 250 元罚款。打眼之前、放炮前后未进行敲帮问顶的,无炮泥进行放炮作业的。处罚当班班组 250 元。班组成员 50 元。若发现有私藏雷管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扣除当月工资。开除矿籍。三、 扒渣班组:扒渣班组以扒渣机负责装车,三轮车负责运输,人工清理余 渣。由班长李玉贵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作业时必须要严格执行班前、班中、班后的敲帮问顶、等其他安全工作。检查好扒渣机、三轮车运转情况,各部件是否完整完好。(如:油料、刹车系统、液压系统、方向机是否灵活使用、螺丝是否松动之类)的工作。由于机械操作时噪声大,语言信号差,必须做到彼此领悟领知方能进行机械操作。扒渣作业时出现石块过大必须用二锤进行破裂,方能进入扒渣机皮带。防止过大石块从扒渣机皮带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