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员工排查的紧急通知各乡镇(街道),园区,区直相关单位,区内企业: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一步健全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机制,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排查责任分级落实企业排查责任,各企业为排查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园区为属地责任,区各职能部门为行业主管责任
企业具体组织实施,全面排查企业人员,各乡镇(街道)、园区以及区各职能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要求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不漏人
二、突出排查重点全区各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复工和拟复工的企业要进一步如实排查本企业所有员工及共同生活的亲属从1月23日以来旅居“一省八市”(即湖北省,浙江省温州市、杭州市、台州市,广东省深圳市、广州市,河南省信阳市、南阳市,江西省南昌市)或密切接触“一省八市”人员情况,包括具体旅居或接触时间、春节去向、身体状况、返程日程、行动轨迹、密切接触人员等详细情况,切实做到动态管理、及时更新
三、创新排查方式1
企业员工接到排查通知后,要立即如实向企业详细上报情况
为避免人员聚集,可以采用电话、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上报
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深入科室、车间、班组进行全面排查,对企业员工上报情况要进行核实,与其居住地社区、村组进行核对,确保排查真实性,做到排查精准无误
驻企联络员要切实履行职责,指导督促企业深入做好排查工作
为最大限度降低传染风险,按照“政府鼓励、专业支持、企业参与、群众自愿”的原则,要求辖区内“四上”企业组织员工开展新冠肺炎病毒IgM抗体检测工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市第三人民医院上门为返岗员工进行检测,病毒抗体检测费用成本价为60元/人次(联系人:市三医院张声霆17373577337)
各规模以下企业原则上参照执行
对有武汉地区旅居史、暴露史、接触史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