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职业病 用人单位和员工有哪些义务权利用人单位在预防方面的义务工伤预防的责任主要在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方面的主要义务有:(1)取得或者达到相应的安全、卫生生产条件;(2)项目设计评估中需包括安全、卫生方面的内容;(3)保证安全、卫生生产的资金投入;(4)制定安全、卫生生产的应急预案和措施;(5)负责安全设备的配置与维护;(6)配备符合条件的安全、卫生生产管理专职专岗人员;(7)提供安全、卫生防护用品;(8)落实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9)设置安全、卫生警示牌;(10)进行安全、卫生生产的培训教育;(11)在上岗之前事先告知员工有关安全、卫生危害的情况;(12)做好员工宿舍的安全、卫生工作;(13)做好特种设备、危险物的安全生产;(14)对员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员工在预防方面的义务和权利在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方面,与用人单位相比,员工承担的义务要轻一些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员工在这方面的职责主要包括:(1)遵守单位有关安全、卫生生产的规章管理制度和操作章程,服从管理;(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3)接受安全、卫生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相关专业知识,提高安全、卫生生产技能;(4)发现安全、卫生生产隐患,及时上报
而员工在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方面的权利是全方位的,包括:(1)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相应待遇;(2)有获得生产危险情况的知情权;(3)有批判、检举、控告权;(4)参加单位的民主管理,有改善工作的建议权;(5)有权利进行拒绝任何违规违章作业和强制冒险作业;(6)在紧急情况下,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撤离作业场所;(7)有获得安全、卫生生产的教育培训;(8)有权获得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服务;(9)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防护设备等
员工发生工伤单位要及时上报南宁市社会保险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