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法律规范全县成品油市场秩序,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销售油品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法律规范成品油流通市场秩序为目标,以提升成品油流通市场质量和效益为主线,统筹做好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与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法律规范稳定合理、有序的市场环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对象 县域内成品油存储、批发企业和加油站(点)
三、主要工作及任务分工 (一)打击证照违法违规行为
对成品油市场进行调查摸底,摸清辖区内成品油存储、批发企业和加油站(点)数量
核实各成品油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配合相关部门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证照不符、证照过期和出租证照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并严肃查处
(责任单位:登记注册科、各乡镇监管所(分局)、综合执法大队) (二)打击油品质量违法行为
对各经营单位在售的成品油进行抽查检验,做到即时检测、现场查处
重点查处以次充好、掺杂使假、擅自兑制油品或添加违规化工原料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质量进展与监督管理科、综合执法大队) (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
对各经营单位在用的加油机计量检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查处在用的加油机超周期未检定、计量检定不合格、破坏计量精准度和伪造数据等计量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标准计量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综合执法大队) (四)依法严厉惩处违法行为
对检查中发现涉嫌销售不合格成品油案件,要立即立案调查,并会同检验机构对不合格油品立即抽样,送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确认后,依法予以查处
对确认的不合格油品要立即查清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