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县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XX 县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为清理整治我县河湖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保护突出问题,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清理整治已排查出的 5 处 1000km2 以上河流(XX 河网箱养鱼、XX 河 XX 镇河道种植等)“四乱”问题,根据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边查边改、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的总体工作原则,做好县域内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确保河湖“四乱”问题清理到位、不反弹,在 2024 年底前“清四乱”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2024 年 7 月 10 日前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河道面貌明显改善
二、清理整治主要内容 (一)乱占:未经依法批准的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
整治要求:责令当事人限期退出围垦河道或占用水域滩地,恢复河道原貌,对当事人不按时退出围垦、占用水域滩地、侵占河道,未恢复侵占前原貌的,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理,并由整改责任单位组织人员、机具等强制清除并恢复侵占原貌
(二)乱采:河道非法采砂、取土、挖鱼塘等
整治要求:结合全县砂石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在河道内私挖滥采行为,严格根据 XX 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开展全国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X 水函〔2024〕X 号)要求执行
妥善处理拍卖已到期两河口、甘溪坝砂场后续事宜
(三)乱堆: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整治要求:一是及时组织人员清除垃圾,对倾倒固体废物进行填埋处置,及时处置堆放碍洪物体,恢复行洪通道
二是以辖区管理为主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监督与执法处置
(四)乱建: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