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安徽省水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XXXXXX 公司(本合同模板为 Word 格式,可根据您的需要调整内容及格式,欢迎下载
) 《安徽省水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为了法律规范水路运输经营行为, 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制定了《安徽省水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下面是详细内容
《安徽省水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现已全文公布,自 6 月 28日至 7 月 27 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安徽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修订是维护法制统一的需要,也是促进我省水路运输业进展的需要
据悉,我省现行的《安徽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制定于 1998 年,2024 年、2024 年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对其个别条款作了修正
2024 年 1 月 1 日,国务院公布实施了《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25 号),同时废止了1987 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我省现行条例在调整对象、管理手段、法律责任等方面存在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地方,亟需修订
近年来,我省水路交通事业快速进展
截至 2024 年底,全省拥有航运企业 791 家,拥有内河船舶 2
88 万艘、4124 万载重吨,船舶运力、平均吨位较“十一五”末分别增长了 98
8%和105
8%,水运货运量由“十一五”末的 3
24 亿吨增长到2024 年的 10
5 亿吨,占全省综合交通运输总量的比例由“十一五”末的 14
2%提升至 30
3%,水运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步增强
但相比较水运发达省份,我省仍存有差距
通过全面修订条例,将进一步提升政府支持和保障力度,优化港口布局、建设高等级航道和高效集疏运体系,发挥航运潜能,做强水运企业,助力水运大省向强省的跨越进展
《安徽省水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