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文书格式》修改及使用说明《法律援助文书格式》修改及使用说明20xx 年,司法部印发了《法律援助格式文书(示范文本)》(共计25 种),对法律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工作实践不断推动,特别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颁布实施后,原格式文书部分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一些重要环节缺少必要的文书等问题逐步显现,已不能很好地适应工作开展需要。为做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贯彻执行工作,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我们在广泛征求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格式文书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法律援助文书格式》。《法律援助文书格式》根据法律援助申请、审查、承办的流程,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涉及的文书样式进行了法律规范,共计 24 种。与原格式文书相比,所作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体现法律法规的新规定。主要依据《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同时参照新修改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关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规定,增加了法律援助申请委托书(文书格式三)、法律援助协作函(文书格式七)、法律援助公函(强制医疗通知代理)(文书格式十七)等文书格式。二是突出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特点。考虑到原有多个格式文书与律师办理收费案件使用的文书相同,可参考律师办案有关文书法律规范,因此删除了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调查取证申请书、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等文书,仅就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特有的文书格式予以规定。此外,针对各地在使用原格式文书中存在的问题,对表格设计、文书内容、文字表述等进行了相应修改。为更好地理解和使用修改后的文书格式,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法律援助申请表(文书格式二)删除了原表中的人群类别、申请事项类别、申请人的法律地位、申请事项法律状态、援助方式、申请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等,相关内容并入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文书格式四)、法律援助审批表(文书格式八)中,简化了申请人填写项目。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时,应注意向申请人了解相关情况。发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清楚的,应向申请人发出补充材料/说明通知书(文书格式六),要求其补充相关材料或者说明相关情况。二、法律援助申请委托书(文书格式三)为新增,用于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提交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