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这些证明不能随便开 不少用人单位觉得是小事一桩,不忍心拒绝员工的请求。但是这个看起来很不起眼的小动作,实质上会给公司埋下不小的隐患。 今日小红人班主任就结合具体案例给大家讲讲,有哪些证明不能随便开。 工资收入不能随便证明 王某计划买房,银行办理贷款按揭时要求提供收入证明,于是找到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要求帮忙开具。 在他和公司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月工资为不低于 3500 元。实际上每月加上一些销售提成,王某大概能拿到 6000 元。但是,银行方面要求月收入不能低于 10000 元,才能满足王某的贷款要求。 因此,王某和公司提出了虚开高收入的请求。公司考虑到员工买房的紧迫性,觉得开个证明就能满足员工的生活需求,也很爽快地同意了。 过了不久,王某辞职了。公司紧接着收到了王某的仲裁申请书,请求仲裁委裁决公司补足长期拖欠的工资,其中的证据就是先前盖章的收入证明。员工用该一万元的收入证明,要求公司补足每月仅支付 6000 元不到的差额部分。 最终,仲裁委在公司没有其他证据反驳的情况下,将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作为认定员工工资收入数额的合法证据,支持了王某的仲裁请求。 案例简评 这是一起公司随意为员工高开收入证明而引发诉讼的案例。在当今社会,收入状况直接影响办理信用卡的额度,因而,像案例中这样要求高开收入的.员工只会越来越多。 本案就是最明显的例子。公司出于好心为员工出具高收入证明,但是,由于自身在工资方面管理不法律规范,又没有劳动合同中约定具体明确的工资数额,导致在仲裁审理过程中,当员工出示公司盖章的收入证明后,公司无法提供其他的证据反驳该证明上的工资数额,使得自己最终败诉。 在职时间不能随便证明 2024 年 5 月,张某经人介绍,入职某电子公司。由于正值旺季, HR 忙于招聘,一直没来得及和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当年 6 月,张某以个人原因为由,向公司提出了辞职申请,并于次月办理了离职手续。 不久,张某回公司找到 HR,谈到自己最近希望找工作,但是很多公司都要求有工作经验,并且会考量员工长期工作的忠诚度,希望公司能帮忙重开离职证明,证明自己在公司做了一年的运维工作。 HR 觉得员工已经离职了,不会有什么经济补偿的风险。没想到,不久后公司就收到了仲裁委的开庭传票。 张某请求仲裁委确认自己与公司自 2024 年 7 月起至 2024年 7 月止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自 2024 年 8 月起至2024 年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