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的工作与休息时间及休假一、船员综合计算工时制我国的工时制度主要分为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二类。船员一般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1•标准工时制标准工时制,是由立法确定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 8 小时之外工作的,就属于加点;超过 8 小时部分的时间,就是加点的时间。休息日、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属于加班;休息日、节假日工作时间,是加班时间。工作日计算如下:年工作日二 365 天-104 天(休息日)-11 天(法定节假日)二 250 天;季工作日二 250 天三 4 季二 62.5 天/季;月工作日二 250 天三 12 月二 20.83 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 8小时。按照《劳动法》及相关规定,标准工时制下加班加点的工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 150%(加点)、日工资标准的 200%(休息日加班且不调休)、日工资标准的 300%(节假日加班)支付工资。其中,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 11 天法定节假日,具体折算法为:日工资二月工资收入 m 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二月工资收入三(月计薪天数 x8 小时);月计薪天数二(365 天-104 天)月二 21・75 天。2.不定时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也称不定时工作制,指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的工时制度。通俗地讲,不定时工作制就是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3•综合计算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指用人单位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员工,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方式,以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 8 小时(或 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报酬(本人工资的 150%);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规定支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