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业务培训材料根据《中共 XX 县委办公 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 县驻村工作队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办通【2018】49 号)和《XX 县“挂包帮”“转走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驻村扶贫工作队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广联办法【2018】6 号),结合驻村工作实际和驻村队员的情况反映,将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中的有关事项再一次进行明确。一、驻村工作队的考勤管理(一)驻村工作队的管理主体1. 驻村工作队在县委和乡(镇)党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2. 日常管理由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各乡(镇)党委具体负责,派出单位协助管理;3. 各乡(镇)成立以书记和乡(镇)长任双组长的驻村工作协调小组,明确 1 名班子成员分管驻村工作队管理,挂职党委副书记、乡(镇)驻村工作队长协助管理,至少明确 1 名业务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4. 为便于开展驻村工作管理,分管领导、乡(镇)驻村工作队长、业务人员均请加入“XX 县驻村工作业务群:XX5372375 尸,并标注“XX 乡(镇)一姓名”。(二)请销假管理1. 必须是事前请假,不得请“霸王假”和事后补假,否则均以旷-2-工论处。若因极特殊情况不能请假的,必须说明情况,并委托他人在请假当日或第一天内代为请假。2. 因派出单位工作需要请假的,一律由单位写出书面请假条,由乡(镇)党委书记审签后报县驻村办备案。3. 经抽查未请假未报备无故不在岗的,按旷工处理。4. 代签考勤、弄虚作假的直接按旷工论处,代签人和被代签人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出现“走读”式不住村的,不计算为驻村时间,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作召回处理。5. 请假的审批权限和流程:(1)驻村工作队员1 天以内:第一书记(工作队长)f 村党组织书记;2 至 5 天(含):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村党组织书记一乡(镇)挂村或分管领导一乡(镇)党委书记;6 至 10 天(含):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一村党组织书记-乡(镇)挂村或分管领导一乡(镇)党委书记一县驻村办-副总队长;11 天以上: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村党组织书记-乡(镇)挂村或分管领导-乡(镇)党委书记-县驻村办-副总队长-总队长。(2)第一书记(工作队长)3 天以内(含):村党组织书记-乡(镇)挂村或分管领导-乡(镇)党委书记;-3-4 至 10 天(含):村党组织书记一乡(镇)挂村或分管领导一乡(镇)党委书记一县驻村办-副总队长;11 天以上: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