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4 年城管队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_关于 2024 年城管队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城管队伍管理,全面提高 X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充分调动各城管中队的工作积极性和制造性,形成有效竞争激励机制,并完善和加强对城管中队城市管理工作的考核,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机构 区城乡综合管理委员会作为考评领导机构,负责指导考核工作;镇街、区综合执法局作为考核工作,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考评对象 镇街、区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所有工作人员 三、考评方式及内容(实行百分制,总分 100 分
) 本考核办法实行 6+X 的模式
6 即考勤情况、遵规守纪情况、工作情况和仪表风纪、内务卫生情况、加分情况、暗查和信息巡查员监督情况;X 即镇街及综合执法局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本单位的工作考评细则
(一)考勤情况(10 分) 出现下列情况的扣减分值,扣完为止
迟到、早退一次扣 5 分,旷工一天扣 10 分
除休息日外请假一天扣5 分,累计请假 5 天以上每天扣 10 分(婚假、丧假、病假等特别情况除外)
无特别情况不准捎假、电话请假,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开会、集合等迟到、早退一次扣 5 分,缺勤一次扣 10 分
(二)遵纪守规(10 分) 出现下列情况的扣减分值,扣完为止
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得娱乐活动
发现一次,扣 10分,连续两次以上或情节较重造成极坏影响的,进行停职学习
发现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取,扣 10 分,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严禁粗暴执法、打人、骂人、乱耍权威
发现违反者,扣 10 分,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发现城管队员吃、拿、卡、要,截留、私分、使用扣留没收物品的,一经查实,扣 10 分,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执法过程中,出现违反程序执法的,扣 10 分,并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