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科学全面地考核辅导员工作,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辅导员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德)、工作能力(能)、敬业精神(勤)、工作业绩(绩)四个方面。思想政治素质方面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觉悟、政策理论水平、政治行为表现;工作能力方面主要考核:组织管理能力、工作创新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教育说服能力;敬业精神方面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投入;工作业绩方面主要考核:学生教育管理成果、工作研究成果、工作表现的评价。二、考核原则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评价与自我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三、考核方式各学院(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学院(部)辅导员的考核工作每学年末实施辅导员考核工作。具体的考核步骤如下:1、个人总结:辅导员对照考核的内容,对本人一学年的工作做出全面总结,并向所在学院(部)提交述职报告等相关材料,作为考核的参考依据。2、学生评议:学院考核工作小组组织被考核辅导员所带学生进行学生评议,采取不记名方式填写《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考核学生评分表》,此项考核占30%。。3、学院(部)考核:学院(部)考核工作小组依据《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指标》对每位辅导员进行定量评定,并由学院(部)的领导、辅导员所带学生的任课教师和学院(部)的管理人员,依据考核内容和考核原则,结合辅导员述职报告,对辅导员的德、能、勤、绩等进行定性评议。此项考核占70%,其中定量考核占50%,定性评议占20%。4.学院(部)考核工作小组依据考核结果,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级。5、学生工作部复核:学生工作部对学院(部)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6、学校备案:学生工作部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经学校领导审核后,报组织部、人事处等部门备案。四、考核等级的确定标准考核成绩=学院考核成绩×70%+学生评议成绩×30%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85分以上)、合格(84—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级。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定为不合格,并追究相应责任:(1)因个人工作过失而直接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2)缺失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违背辅导员职责要求而产生恶劣影响的;(3)传播不良思想和言论的;(4)重大活动组织不得力,责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5)发生突发事件,未履行职责要求的;(6)在学生评奖、学生党员发展和经济资助等工作中违规行为的;五、奖惩措施1.辅导员考核成绩将作为辅导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的参考依据。2.考核等级为优秀的辅导员,可由学校院(部)党总支推荐,参加“青岛科技大学优秀辅导员”的评选。3、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由学院(部)领导找其谈话,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整改,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者,由学生工作部向学校提出建议将其调离辅导员队伍。六、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2006年10月9日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指标指标内容具体指标考核细则分值得分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30分)学生党员比率指导学生党支部活动,认真做好学生党员的组织发展和培养工作。一年级学生入党申请率达到85%,二年级党员比例达到5%,三年级达到15%,四年级达到20%,得10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减0.1分。10学生党员在学生中的满意度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注重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学生对党员的满意度达到90%,得9分,每增加或减少一个百分点,相应增加或扣减0.1分。10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满意度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满意度达到80%,得8分,每增加或减少一个百分点,相应增加或扣减0.1分。10学风建设(30分)学生必修课程及格率学生必修课程及格率达到85%得17分,每增加或减少一个百分点,相应增加或扣减0.2分。20因学习原因留降级、退学情况无留降级、退学现象得10分,每增加一人扣2分,扣满10分为止。10宿舍文化建设(20分)宿舍卫生情况宿舍卫生优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