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科学全面地考核辅导员工作,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辅导员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德)、工作能力(能)、敬业精神(勤)、工作业绩(绩)四个方面
思想政治素质方面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觉悟、政策理论水平、政治行为表现;工作能力方面主要考核:组织管理能力、工作创新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教育说服能力;敬业精神方面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投入;工作业绩方面主要考核:学生教育管理成果、工作研究成果、工作表现的评价
二、考核原则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评价与自我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三、考核方式各学院(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学院(部)辅导员的考核工作每学年末实施辅导员考核工作
具体的考核步骤如下:1、个人总结:辅导员对照考核的内容,对本人一学年的工作做出全面总结,并向所在学院(部)提交述职报告等相关材料,作为考核的参考依据
2、学生评议:学院考核工作小组组织被考核辅导员所带学生进行学生评议,采取不记名方式填写《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考核学生评分表》,此项考核占30%
3、学院(部)考核:学院(部)考核工作小组依据《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指标》对每位辅导员进行定量评定,并由学院(部)的领导、辅导员所带学生的任课教师和学院(部)的管理人员,依据考核内容和考核原则,结合辅导员述职报告,对辅导员的德、能、勤、绩等进行定性评议
此项考核占70%,其中定量考核占50%,定性评议占20%
学院(部)考核工作小组依据考核结果,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级
5、学生工作部复核:学生工作部对学院(部)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