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之后,见人跌倒你还扶不扶
见人跌倒你扶不扶
这本来是幼儿园的娃娃都能回答的问题,如今,却让许多人三思而后行
引得天下无数网友唾沫的“南京彭宇案”终于在“保密”中结案了
“事情的经过,其实很简单
”“彭宇案”的目击者、南京市民陈二春说
2006 年 11 月 20 日上午,65 岁的南京市民徐寿兰老太从侄女家出来,在 83 路公交车“水西门站”,准备乘车去儿子家
27 岁的泗阳籍打工小伙子彭宇,此时乘 83 路公交车到“水西门站”,欲换乘 21 路公交车上班
两辆 83 路公交车一前一后驶进站台
彭宇所乘的前一辆车乘客较多,紧随的后一辆车人数较少,站台上候车的人群遂向后一辆车涌去,徐寿兰也向后一辆车跑去
就在这途中,徐老太太摔倒在了地上
陈二春称,刚下车的彭宇上前把徐老太太扶起
接着,彭宇与陈二春,帮助接讯赶来的徐老太太的儿子,将徐寿兰送到了医院
检查结果,徐寿兰股骨颈骨裂,需住院治疗
2007 年 1 月 4 日,徐寿兰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认为当时撞倒她的,就是彭宇本人,要求彭宇赔偿其医药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总计 13.6 万元人民币
彭宇否认自己撞倒徐老太,称自己的行为是做好人好事
事件经媒体报道后,社会大哗
案件历经 9 个月,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这宗“疑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书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
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
”判决彭宇补偿原告 40%的损失,即 45876 元
判决书一出,所有舆论一边倒地替彭宇叫冤
证人陈二春当庭大呼:“还有天理吗
如果当时我不离开,恐怕我也成了被告
” 彭宇不服一审判决,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据最近报道,此案已“私下和解”,但“内容保密”
这个结果不免让我们感到遗憾
正如江苏省人大代表孟宪忠所说:“我认为彭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