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 14 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 1 发包方(甲方):XX 市 XX 区 行政村
负责人: ,村委会主任
承包方(乙方): 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因乙方将对 河道局部拓宽,进行堤岸整路,提高该河段防洪抗旱能力,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就乙方承包甲方沿 河岸部分水塘用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讨论同意,将 公路东侧沿 河北岸的北外口向北、向东范围内约 亩鱼塘、水塘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
实际面积以现场测量为准(附实测图)
二、承包期二十年,自 20xx 年 月 日至 202 年 月 日
承包期届满,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设的所有不可移动的固定设施无偿交付给甲方
乙方如需继续承包,甲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承包权
三、土地承包金:每亩每年壹仟元,按年支付;乙方于每年元月 1 日向甲方支付全年的土地承包金
四、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现有设施,在甲乙双方及甲方村民代表现场测量评估后,商定补偿价格;在乙方补偿款划入甲方帐户后,由甲方负责在 20 日内拆除上述设施;20 日届满,视为甲方已清除了全部设施
五、甲方保证在承包期内协调处理好周边矛盾,以保障乙方正常承包经营及建设
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因经营需要修建基础设施,应按国家规定办理申报手续,甲方应予以协助
乙方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如遭到甲方村民的阻扰、干涉,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解决
如系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甲方违约,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如未按时支付承包金,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外,还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甲方赔偿损失;如逾期六个月未支付承包金,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水塘及土地上的固定设施
七、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签字盖章后由甲方报镇政府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