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解除合同有哪些条件和程序 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法定解除、协商解除和约定解除。劳动者可以通过这 3 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注意不同解除方式的条件和程序,避开因此引发。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辞职权: 《劳动法》第 31 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劳动者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 30 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注意两点:一是假如劳动合同约定了,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2、特别解除权: 《劳动法》第 32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酬劳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5 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酬劳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酬劳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酬劳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除了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以外,其它几种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后,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法律虽然没有明确劳动者在此情况下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为了避开劳动争议,最好采纳书面通知的形式;二是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要做好工作交接,避开因没有交接造成损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3、不可抗力解除权: 《劳动法》没有提到不可抗力解除权,但我国《民法典》对不可抗力解除劳动合同却有明确规定。所谓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