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金融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府、金融、企业之间的协调沟通,搭建信息沟通沟通平台,推动合作,解决全县金融进展与稳定中存在的问题,加大金融支持地方经济进展的力度,共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县政府决定建立县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条联席会议由常务副县长牵头,由分管金融、工业的副县长以及县政府办公室、发改局、财政局、统计局、经贸局、住建局、国土局、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法院、信用联社、农行、邮储银行、财险公司、寿险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
联席会议下设金融工作办公室于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处理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日常工作
第三条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筹备
第四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每季度全县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分析讨论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工作措施
第五条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一)全县经济进展情况分析
由县发改局、统计局、财政局分别通报本季度经济运行态势、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分析
由各金融机构分别通报国家金融政策及金融支持地方经济进展情况,主要包括:国家货币政策的基本取向及对本地区的影响;全县贷款分布情况和新增贷款投向;信贷政策执行情况和改进措施;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协调问题
(三)贷款需求状况分析
由县经贸局负责分析全县企业贷款需求状况,指导贷款投向行业、企业、项目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风险,列出贷款需求名单,分析放贷可行性,为商业银行贷款发放提供参考
(四)季度贷款安排投向
由各金融机构分别介绍信贷季度工作安排,信贷重点支持方向,贷款主要投向,经营进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需要各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五)金融风险状况分析
由各金融机构分别负责分析本单位风险状况和下一步各方需要实行的措施
(六)各成员单位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
第六条联席会议决定事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发送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