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约定财产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约定财产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有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效力是指夫妻就财产关系进行约定后,对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发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约定的效力,可分为对内效力与对外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对夫妻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它等于在夫妻之间形成了有关财产管理、使用、处分的原则界限
有了它,假如丈夫向妻子借钱不还,妻子有权利持借据和财产约定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丈夫归还借款
当然,这种情况多数只在夫妻感情破裂,进行时才会发生
根据《婚姻法》第 19 条第 2 款、第 3 款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由此可见,夫妻关于财产的约定并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根据和的一般原理,夫妻关于财产的约定,是双方当事人意思的合致,通过约定来安排夫妻未来财产的分割,对夫妻双方当然具有约束力
因此,《婚姻法》第 19 条第 2 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但是,在涉及第三人利益时,由于夫妻财产约定没有公示,就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利益,根据民法的公平原则,为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和维护交易安全,夫妻财产约定须为第三人所明知的,才能发生对外效力,对第三人发生法律约束力
因此《婚姻法》第 19 条第 3 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亦即,假如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应先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用夫妻共有财产和另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约定财产制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关于法律允许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所有权的归属、管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