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的通知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在全公司范围内全面开展公司治理、内部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的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如下: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1、制度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2、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问题3、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4、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未达到要求5、新任董事需要参加培训,提高任职水平二、公司治理概况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运作。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在保持独立性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严格执行了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上的 “五分开”。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附属企业提供担保或提供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也没有挤占、挪用本公司资金。在内部控制制度方面,公司根据政策要求和自身经营情况需求,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并编有《管理制度汇编》,涉及公司三会运作、组织机构、行政管理、运营管理、财务与计划管理、人事、证券投资、内部审计、工会管理等各方面,使公司运作快速高效、有章可循。同时,公司将以《管理制度汇编》为基础,根据最新颁布的有关规定对《信息披露制度》、《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整理修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制度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1)2006 年 4 月公司根据监管文件要求相应修改过《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