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维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2条公司系经批准,由作为发起人,采取发起设立方式/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3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向境内外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第4条公司注册名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5条公司住所为:第6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7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8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9条公司由法人/自然人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募集方式设立,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10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11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12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文化的繁荣与发展第13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