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结算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的货款结算工作,特制订本制度。4.1 月结月结是公司主要的货款结算方式。每个月的 20 日至 25 日,为我公司财务部门的货款结算时间。4.1.1 每个月的 15 日至 20 日,供应部与相关供货商取得联系,将各供货商上月底(截止到上个月的 25 日)的供货情况进行统计、核对。4.1.2 核对无误后,供应部开具《现金支付计划审批单》,报总经理审批。4.1.3 总经理审批后,转财务部,财务部按总经理审批意见准备资金。4.1.4 通知供货商到公司财务部领取货款,或由财务通过银行将货款汇至供货商帐户(需扣除手续费)。4.2 不定期付款若因客户原因或特殊材料行业限制,月结协商不成,可采取“不定期付款”的结算办法。4.2.1“不定期结算”的方式有:压批结算、月结、一月两结、货到付款等方式。4.2.2 不定期结算的额度由供应部自行确定。4.2.3 不定期结算的时候,由供应部填写《现金支付计划审批单》,报总经理审批。4.2.4 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于每个工作日的上午 9:00 前交财务部,由财务部筹备货款。4.2.5 货到付款时,采购员在采购前应报《现金支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报财务备款。4.3 预付货款4.3.1 特殊原料或客户需“款到发货”时,供应部需填写《银行支款通知单》,报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汇款。4.3.2 货款汇出后,将汇款凭证传真至对方,并催办其交货。4.4 所有货款支付时,必须要有收款单位出具的发票或收据,交总经理签定后,财务部方可支付 。原材料质量异议处理考核办法为督促供应部及时处理原材料质量问题,减少和控制原材料成本,特制定本考核办法:1、本办法考核范围:由供应部负责采购的公司原材料。2、考核方式:以“原材料质量异议跟踪处置表”为流程,以供应部接到质检部质量问题通知之日起三周为考核期限,以质检部预期评价为基本参考依据进行考核。3、奖罚办法:为降级生产或可能造成产品降级的,以 120 元/吨为级差损失作为基础考核数据,对供应部处级差损失额的 10%罚款(即 12 元/吨),于工资核算中扣除;不能用于生产且在三周内供应部不能退货的,视为降级由公司处理,处罚办法同 3.1 条款;供应部不管在考核期内还是在考核期外处理完质量异议,如获赔数额超过级别损失额的,按超过部分 10%奖励供应部,于工资核算时增加奖励额度;退货的按退货形成的实际费用的 10%处罚,于工资核算时扣除;供应部通过处理质量异议获得赔付的,按赔付额度与级差损失额度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