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区“三旧”改造办事流程(试行)二 O 一 O 年十月目 录“三旧”改造办事流程
1附件 1 改造项目预审程序和提供资料
5附件 2 改造项目单元规划编审程序和提供资料
12附件 3 改造项目审批程序和提供资料
19附件 4 改造方案审批程序和提供资料
27附件 5 协议出让、土地归宗等程序
32“三旧”改造实施指引
40“三旧”改造办事流程一、改造项目预审(详细程序见附件 1)(一)市场主体将项目申请函和申报表等相关资料报送所属的区“三旧”改造办
(二)区“三旧”改造办完成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后报市“三旧”改造办
(三)市“三旧”改造办给区“三旧”改造办出具是否符合“三旧”专项规划的意见
此过程市场主体向市“三旧”改造办提出申请,由市“三旧”改造办委托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组织国土部门、建设部门、村集体、以及土地和房屋权属单位同步开展现场勘测和地籍调查等工作
二、改造项目单元规划编制(详细程序见附件 2)(一)区“三旧”改造办协同市场主体到市城乡规划局编制单元规划
(二)市城乡规划局完成单元规划并将有关资料报送市“三旧”改造办备案
三、改造项目审批(详细程序见附件 3)(一)市场主体取得项目单元规划后将项目申请函和申报表等相关资料报送所属的区“三旧”改造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