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青建工〔2009〕543 号"2009-12-15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青 海 省 财 政 厅青建工〔2009〕543 号关于调整《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西宁市、海东行署、各自治州建设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青建工〔2005〕1号)自 2005 年 1 月 1 日施行以来,随着国家和本省有关政策的调整,相关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规定发生了较大变化
为了更加合理地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保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利益,我厅对费用计算规则进行了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费用计算规则予以印发,并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青建工〔2005〕1 号文件发布的费用计算规则中与本费用计算规则不一致时,以本费用计算规则为准
本费用计算规则由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附件: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二 ○ ○ 九 年 十 二 月 二 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审计厅、省经委、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及各商业银行省分行、驻青部队,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本厅各领导、有关处(室、站、办),存档
附件: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一、说明 1、本费用计算规则与《青海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青建工〔2004〕34号)及《青海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基价》(青建工〔2004〕229 号)、《青海省房屋修缮工程定额与基价》(青建工〔2006〕127 号)、《青海省市政维护工程定额与基价》(青建工〔2007〕186 号)、《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节能定额与基价》(青建工〔2008〕448 号)配套使用,是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法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设计概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