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企业依法设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第二条本企业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对国家授予本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本企业的宗旨是
第四条本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本企业的合法经营活动和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本企业经登记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后,具有法人资格
第二章名称、住所与经济性质第六条本企业经批准,名称为
路第七条本企业住所:市区街号,系自有租赁,租期为年
第八条本企业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
第三章注册资金数额及来源1第九条本企业注册资金为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金万元
第十条本企业注册资金来源为拨款万元,投资万元
第四章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第十一条本企业的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是,是主营:,兼营:
(以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的为准)第十二条本企业变更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报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后生效
第五章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的产生与终止程序及其职权第十三条本企业的组织机构拟设
第十四条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厂长、(经理)
第十五条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由主管部门委任、(招聘、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经主管部门批准,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罢免由主管部门提出并征职工代表意见,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报主管部门批准
并按规定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六条本企业建立以厂长、经理为首的生产经营管2理系统,并在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对企业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负有全面责任
第六章财务管理制度和利润分配形式第十七条本企业按国家规定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专职的财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帐目,并按期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
第十八条本企业按国家规定上缴利税,上缴利税后,留利部分按国家有关规定,百分之五十用于企业发展基金,百分之三十用于职工福利基金,百分之二十用于职工奖励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