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部工作总结就业部工作总结 1 一、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 根据《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中心制定了内部文件《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助理管理服务工作法律规范》,使中心的勤工助学工作有法可依。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助理管理服务工作法律规范》规定了中心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的原则、各科室在学生助理管理方面发挥的作用、中心对各勤工助学岗位的要求以及参加勤工助学岗位同学应尽的义务等内容,为中心勤工助学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法律规范勤工助学工作管理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严格根据学校和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管理,保证日常工作的法律规范化及高效化开展。 1、岗位设置和选拔 中心根据学校相关政策,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对勤工助学岗位进行合理设置。在此基础上,中心高度重视学生干事的选拔工作,选拔工作过程中坚持自愿申请、公开选拔、择优录用、家庭经济困难优先的原则。在学校相关网站发布岗位需求及申请的条件、要求,并要求有意向的同学及时投放电子简历;通过对简历进行初步筛选、面试、民主评议等途径进行选拔,择优录用。 2、开展岗前培训 正式上岗前,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对新录用的学生干事开展岗前培训,使学生干事了解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岗前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文件的整理和归档、就业信息网相关信息的发布、接听电话的语言法律规范、办公室日常事务处理等。在培训过程中,对学生干事的日常行为法律规范、写作能力、办公软件操作水平、办公室日常事务处理、社交礼仪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要求和法律规范,并且要求学生干事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与学习,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3、完善考勤制度 根据学生干事的课程及课余时间安排,中心建立完善的值班制度,保证学生干事能够按时到岗;在值班时间内实行签到和请销假制度,并实行归档管理。合理完善的值班制度,使学生干事能够在不影响正常学习的情况下顺利做好勤工助学岗位工作。 4、落实工作考核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对学生干事的工作实行严格的考评制度,根据学校和中心的相关规定,结合部门自身实际,每月对学生干事的工作业绩、作态度、工作时间等指标实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待遇相挂钩。考核制度的实行,激发了学生干事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使学生干事在工作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避开了消极怠工等情况的发生。 三、勤工助学工作开展情况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的学生助理分布在中心的四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