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劳动合同 甲方:乙方:甲方: 合同履行地: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根据《劳动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一、甲方义务(一)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二)按时足额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三)按时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四)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五)依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别保护;(六)依法支持乙方参加合法的社会活动;(七)保证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休假待遇;(八)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按国家规定支付丧葬费、抚恤费等;(九)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二、乙方义务(一)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二)遵守甲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教育和工作安排;(三)仔细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完成甲方规定的生产(工作)数量、质量指标(要求);(四)自愿委托甲方代为扣缴国家规定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五)在本合同期内,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三、本合同期限、工时制度、工作内容、工资给付(一)本合同期限选用:a(固定期限);b(无固定期限);c(以 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a: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其中生效后的前 个月为试用期。b: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下列条件出现时终 止,其中生效后的前 个月为试用期。c: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工作(任务)完成日终止,其中生效后的前 个月为试用期。(二)本合同期内工时制度采纳:a(定时工作制);b(不定时 工作制);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a.乙方每天为甲方工作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 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适当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但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b.不定时工作制(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办法执行)。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办法执行)。(三)工作内容: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从事工作。(四)工资给付:1、甲方以法定货币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乙方工资。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可根据其生产经营效益状况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