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伙食承包合同常见伙食承包合同 1 甲方:太乙镇第一中心小学校 乙方: 根据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实际,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为了更好地服务师生,加强食堂的管理,经公开招标的形式,乙方中标经营太乙一小师生食堂
现将甲、乙双方就师生食堂承包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燃煤
2、提供现有的炊、厨具(以乙方打借条领取的方式向甲方借用,承包期满归还甲方)及食堂厨房用房
3、负责对乙方的菜品质量、份量、卫生、安全进行监管指导,有权提出整改意见
4、负责对乙方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方法进行监督指导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要求进行食品的加工和制作
2、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
3、必须统一着装
4、严禁出售变质、霉变食品;严禁出售油炸食品;严禁出售凉菜(如:凉粉、凉拌粉皮和粉条、天蚕土豆等)
5、搞好食品留样
6、搞好食品加工的材料购买的台帐记录、合格证索取
7、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洗头、洗澡、换衣,坚持一年一次健康体检
8、按学校规定就餐时间为师生提供饭菜,不得推迟供应,不得提前供应
9、接受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并按时整改
10、除学校提供的水、电、煤外,其它产生的费用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1、如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出现的不安全责任事故,概由乙方负责一切经济、政治、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12、负责对学校水、电的管理,不烧电炉等大功率用电器,按时开关自来水
13、乙方负责给学生蒸饭(早、中、晚)三次,为师生免费提供开水和为师生提供饭菜
14、乙方应实行薄利多销的原则,在份量等同的条件下,所出售的菜品应低于市场价格
三、承包费: 1、乙方向甲方交纳承包费 6000
00 元(陆仟元整)
2、乙方向甲方预押服务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考核费 500
00元(伍佰元整)
四、承包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