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考大纲:理数2011 年 03 月 03 日Ⅰ.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考试要求 《2011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理科)》中的数学科部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国家教育部 2002 年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和《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数学教学大纲》的必修课与选修Ⅱ的教学内容,作为理工农医类高考数学科试题的命题范围
数学科的考试,按照“考查基础知识的同时,注重考查能力”的原则,确立以能力立意命题的指导思想,将知识、能力与素质的考查融为一体,全面检测考生的数学素养. 数学科考试要发挥数学作为基础学科的作用,既考查中学数学的知识和方法,又考查考生进入高校继续学习的潜能. 一、考试内容的知识要求、能力要求和个性品质要求 1.知识要求 知识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数学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内容中的数学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公理、定理以及其中的数学思想和方法. 对知识的要求,依次为了解、理解和掌握、灵活和综合运用三个层次. (1)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的含义及其背景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这一知识内容是什么,并能(或会)在有关的问题中识别它. (2)理解和掌握:要求对所列知识内容有较深刻的理性认识,能够解释、举例或变形、推断,并能利用知识解决有关问题. (3)灵活和综合运用:要求系统地掌握知识的内在联系,能运用所列知识分析和解决较为复杂的或综合性的问题. 2.能力要求 能力是指思维能力、运算能力、空间想象能力以及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用心 爱心 专心1 (1)思维能力:会对问题或资料进行观察、比较、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