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应收款项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_开发区应收款项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出借资金管理,保证财政资金安全,防范债务风险,现就全区应收款项清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根据应收款项清理工作需要,设立开发区应收款项清理工作小组
由区管委会主任任组长,纪检、审计、人事、财政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工作小组成员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具体负责清理工作的联络和开展
二、清理的范围和内容 此次清理工作的范围为全区各行政、企事业单位、村级集体资金
清理的内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借出款项、有价证券、对外投资等
三、工作步骤 专项清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xxxx 年 x 月 xx 日前) 各单位对 xxxx 年 x 月底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分析应收款账龄和出借对象,在此基础上,各单位应根据应收款项的金额、类型、账龄、出借对象等逐笔登记开发区应收款清理表,确定欠款时间,分析欠款原因,明确催收责任人,对欠款的风险程度进行评估,对欠款的法律依据进行认定,形成应收款项自查报告
各单位于 x 月 xx 日前将开发区应收款清理表及应收款项自查报告报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第二阶段:清理阶段(xxxx 年 x 月 xx 日 xxxx 年 xx 月) 各单位根据排查情况制定具体清理方案,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类处理: 1
区财政供养人员欠款,原则上要求 x 月底前必须全部还清,确因生活困难无法一次性还清的,要制定还款计划,确定还款时间和金额
对无还款计划和还款行为的人员,区财政从发放工资中扣还
区内各单位之间的陈欠借款,应于今年 x 月底前结清
确因特别原因无法短期回收的,需在自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区外单位和个人的欠款,应严格根据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直接责任人,落实催收责任,积极进行清收
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清收小组,制定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