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岗多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待岗多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1、待岗并不是解除劳动关系,待岗期间应当发放生活费,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2、长期待岗公司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因为员工长期待岗的这种状态也是公司的原因造成的,基本上就是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在员工待岗或者企业破产倒闭的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也是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3、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临时困难安排职工待岗,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降低工资支付标准,但是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70%;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根据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哪些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 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 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 2 个月工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46 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没有提前 1 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 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 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除用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