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寒假返校通知 教职工寒假返校通知 1 各二级教学单位,各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立足当前形势科学精准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教防控办〔2024〕2号)和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现就做好 2024 年春季学期教职工返校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返校开学时间 根据学校《关于 2024/2024 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工作安排的通知》,寒假轮休 2 月 16 日结束,2 月 17 日教职工返校开始正常上班。 二、严格返校条件 1.目前在皖教职工非必要不出省,并从 2 月 5 日开始做好开学前 14 天健康监测。 2.在省外低风险地区的教职工,注意减少聚集,从 2月 5 日开始做好开学前 14 天健康监测,在学校规定开学日期前返回芜湖,做好途中个人防护,并根据属地防疫要求在返芜后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完成后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绿码返校。 3.在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工及时向所在单位和学校报告,暂缓返校,待滞留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排,并按规定做好健康管理。 4.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不得返校,经属地卫生部门评估同意后方可返校,返校后继续做好健康监测。 5.加强对物业、保安、食堂、超市、快递等后勤服务企业工作人员管理,做好返校前 14 天健康监测,在其返校返岗前需查验防疫行程卡,提供接种证明和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岗前进行 1 次疫情防控和安全知识全员培训。 请各单位充分认识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时刻绷紧疫情防控弦,密切关注教职工动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体教职工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树立个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意识,时刻关注本省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变化,服从属地防疫管理,从严从实落实疫情防控具体措施。返校开学后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每日健康巡查、晨午晚检制度,对因病缺勤人员及时追踪登记、查明原因,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流程及时进行科学处置。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4 年 2 月 4 日 教职工寒假返校通知 2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及属地相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以及郑州市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师生员工返校开学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教职工返校要求通知如下。 一、返校时间及人员范围 根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