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福顺医药有限公司医疗保险制度目录1. 定点药店医疗保险管理制度2. 医保退费管理制度3. 药师职责管理制度4. 医保处方管理制度5. 药品价格管理制度6. 医保刷卡管理制度7. 质量信息及计算机管理制度文件名称:定点药店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编号:ZD01----2020起草人:高宏博审核人:罗小娟批准人:徐敏起草日期:2020.08批准日期:2020.08.01执行日期:2020.08.15变更记录版本号:第一版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企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基础业务工作严格遵守医疗保险各项规定制度,杜绝一切医保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药店医保工作岗位相关人员职责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医保定点业务3、职责:药店医保岗位相关人员4、内容:4.1 医保领导小组的职责4.1.1 建立健全由医保管理负责人、店长、药师、物价收费员、计算机信息管理员等人员组成的管理网络小组及医保服务质量考核小组。负责建立医保服务管理制度和医保业务质量考核体系。4.1.2 制定与医疗保险有关的管理措施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电脑进销存管理系统,药品账目和财务账目健全、清楚,有专人负责医保药品的维护和管理。4.2 质量负责人职责:对本企业药店的所有医保事务负责。4.3 药店店长为本门店医保责任人职责:负责对本门店的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品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4.3.1 认真执行劳动保障、药监、物价等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按时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订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严格按协义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服务。4.3.2 规范配药行为,认真核对医疗保险卡、杜绝冒名配药;严格执行急、慢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不超量、违规配药。4.3.3 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定点机构执业医师开具的医保专用处方配药和销售,并经本门店执业药师或药师审核后签字确认方可配药和销售非处方药在执业药师或药师指导下配药和销售。4.3.4 企业应该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以方便参保人员为出发点,尽量提供有适合用法的小包装药品,同时提供 24 小时配药销售服务。4.3.5 收费员持证上岗,规范电脑操作,按照接收、上传各类信息数据,保证医保费用结算及时准确。4.3.6 本企业定点药店遵守道德,不得以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名义进行广告宣传;不得以现金、礼券及商品等形式进行促销活动。4.3.7 严格遵守药品管理规定,不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按医保规定操作,杜绝搭配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