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屋买卖合同汇编九篇房屋买卖合同 篇 1 立合同人以下简称 卖 方: 甲 方 买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双方议定房地产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 ,建筑结构:多层砖混结构,总层数: 层,建筑面积(平方米),用途: 民用住宅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二、甲乙双方商定,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清房款后,甲方正式交付乙方房屋钥匙以及房屋产权证书
三、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甲方应已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告知乙方
从正式交付乙方之日其起由乙方负责交纳,该房屋所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无任何隐瞒
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五、双方中途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给付房地产价款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
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缴纳交易税费、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应提供办理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材料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实行协商办法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生效,须共同遵守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甲乙双方约定随之转让的附属物及装修设施为: (以及之前约定的所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