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质量安全承诺书汇编 5 篇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 1 为加强新建房屋的质量管理售后服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对销售的房屋在其结构、部位、设备、设施、配套及维修等方面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 符合国家、省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二、 通过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质量等级为合格。 三、 住宅交付使用时,主体结构和各部位、部件、设备、设施完好,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四、 自住宅交付之日起,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期: 1、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设计使用年限内; 2、 屋面防水五年; 3、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防渗漏五年; 4、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两年; 5、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两年; 6、 管道堵塞两年; 7、 电器开关两年; 8、 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约定,楼梯扶手两年。 (以上部位、部件在保修期内,由本公司免费承担维修责任。) 五、 因用户不遵照《房屋使用说明书》,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用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六、 有关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并在 15 日内妥善处理。 报修地点: 报修电话: 七、 如对本公司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属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可向攀枝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裁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本《房屋质量保证书》作为住宅销售合同附件,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屋质量保证书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新建的商品住宅。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对您购买的 路小区 号楼 单元第 层 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住房,做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符合山东省住宅建筑标准及有关规定。 二、通过市或(县市)质量监督部门核验,建筑工程质量被评为 等级。 三、通过市、县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竣工验收,小区(组团)配套设施齐全,达到标准,具备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条件。 四、住房自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以下项目保修期内的维修责任: 1、 房屋防水 5 年; 2、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 1 年; 3、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1 年; 4、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1 年; 5、 门窗翘裂、五金损坏 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