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超载吊装致吊车翻倒司机摔死事故 2024 年 1 月 2 日 20 时 55 分左右,某公司院内,正在进行吊装作业的门座起重机突然翻倒,门座起重机操作员摔伤致死。 (1)事故经过 2024 年 1 月 2 日下午 6 时左右,A 公司港务公司调度张某,安排在该公司从事劳务输出的 B 建筑工程公司的劳务队的劳务工进行从厂内火车专用线到码头倒运原木和工字钢的装卸作业。其中厂内车辆驾驶员梁某负责将原木、工字钢从火车专用线拉到码头,杨某某操作15T 门座起重机(设计最大载荷为 15t)杨某、赵某负责起重作业的挂钩、摘钩 20 时左右倒运完原木,开始进行工字钢(工字钢的型号36B,12m/根,65.6kg/m)的倒运,先后两次分别拉来 13 根、16 根工字钢,都是一钩起吊。20 时 50 分左右,梁某拉来第三车工字钢(28 根,约 22t 重),杨某、赵某爬上汽车准备捆绑工字钢进行挂钩作业,发现此次拉来的工字钢太多,欲分两次起吊,而门座起重机操作工杨某某则示意一钩起吊,杨某、赵某没再坚持,就将 28 根工字钢捆绑在一起,并将绳扣挂到起重机的钩头上后跳下汽车。20 时 55 分左右,门座起重机操作工杨某某开始在 19m 幅度(此处最大载重量为 10t)起吊,因吊物严重超载,加之无力矩限位器,致使门座起重机发生倾倒,操作工杨某某随门座起重机一同摔到地面受伤,后立即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分析经过调查组的现场勘查取证,并依据 A 公司所在地市事故调查分析中心提交的现场勘查报告,认定造成此起死亡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违章作业、设备有缺陷、安全管理不善等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如下。 ① 直接原因 a.A 公司用于码头装卸货物的自制 15T 门座起重机存在严重设备缺陷,无力矩限位器。当门座起重机操作工杨某某超载吊运工字钢时,设备无自我保护装置,吊物将门座起重机拉倒,导致门座起重机倾斜而倒塌,操作工杨某某随倒塌的门座起重机一起摔倒地面受伤致死。是造成此起事故发生的直接主要原因。 b.门座起重机操作工杨某某安全意识淡薄,违反 A 公司《起重机操作规程》,在吊运工字钢时,没有确认其重量就盲目起吊,导致超载运行将门座起重机拉倒,其本人随倒塌的门座起重机一起摔倒地面受伤致死。是造成此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② 间接原因 a.A 公司下属港务公司对码头装卸的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安全规章制度落实不够,缺乏对作业现场安全的监督检查,对起重作业缺乏必要的安全交底,对在港务公司码头从事装卸的劳务人员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