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 (一)农村低保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XX 年以来,我县农村低保资金收入共计 35245。31 万元(其中 XX 年收入 12947。65 万元,XX 年收入 17297。66 万元,20xx 年收入 5000 万元)。支出共计 32444。7132 万元(其中XX 年 支 出 10020 。 49 万 元 , XX 年 支 出 15884 。 87272 万 元 ,20xx 年支出 6539。35048 万元 )。由于农村低保实施动态管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我县低保对象由 XX 年的 173661 人减少到现在的 158624 人,故 XX 年至现在共结余农村低保金 2800。60万元,结余的资金将调整作为即将拨付的 20xx 年第二季度低保金使用(估计 20xx 年第二季度需下拨农低保资金 3530。11088万元,待上级匹配的低保金划拨到账后即可下拨到各乡镇)。 (二)自然灾害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XX 年以来,我县自然灾害资金收入共计 2444 万元(其中XX 年收入 665 万元,XX 年收入 1043 万元,20xx 年收入 736 万元),支出共计 2444 万元(其中灾后重建项目资金支出 303。7万元,生活补助资金 2140。3 万元),目前无结余。 二、取得的成效 XX 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 10020。49 万元,让 83960 户173661 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的保障;XX 年下拨农村低保金15884。87272 万元,保障了 82732 户 169415 人的基本生活;20xx 年下拨第一季度低保金以及临时价格补贴,保障了 82732户 169415 人的基本生活,有效保障了民生,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XX 年以来,我县共下拨灾后重建项目资金 303。7 万元,恢复重建因灾倒塌房屋 925 间,保障了因灾造成房屋受损的 532户灾民的基本住房需求,确保灾民住有所居。 三、资金管理使用措施 (一)收支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上级划拨的所有民政涉农资金都由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专户,实行专款专户专账统一管理。资金使用方面,我局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根据资金用途合理安排资金。通过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有效避开了资金管理混乱、去向不明问题的发生。 (二)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划拨工作中,凡涉及具体救助对象的,如低保金,由财政部门按民政部门提供的花名册将资金划拨到金融机构,然后由金融机构按人员名单、金额将资金打入到个人账户;救助对象不确定的,如救灾救济资金,由民政部门提出安排意见,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拨到乡(镇),然后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