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防雷减灾技术服务进展状况调研报告 气象局防雷减灾技术服务进展状况调研报告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进展,社会公众对防雷减灾的关注日益密切,对防雷减灾技术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但是随着国家法规及部门制度的完善,逐渐暴露出了一些有关防雷减灾技术服务运行和管理尚不法律规范的问题。为全面了解我省防雷减灾技术服务进展现状,进一步推动防雷工作的健康、和谐和可持续进展,我处下发了《关于开展防雷减灾技术服务进展情况调研的通知》,并分别制定了《市级防雷减灾技术服务进展情况调查表》和《县级防雷减灾技术服务进展情况调查表》,对全省市县气象部门所属防雷减灾技术服务机构组建、运行和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广泛调研。经充分调研、仔细分析、深化思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防雷减灾技术服务基本情况(一)组织结构:全省现有市级防雷减灾技术服务机构 16 个(含青岛),机构名称多为市雷电防护技术中心,烟台、淄博、德州、枣庄、菏泽、滨州为市防雷中心(以公章为准)。多数单位完成了事业法人登记工作(德州、枣庄、莱芜除外),且均不存在公务员兼任法人代表现象。县级防雷减灾技术服务机构 105 个(含青岛),机构名称除县雷电防护技术中心、县防雷中心外,还有县防雷所、县防雷检测(技术)中心、县气象科技防雷中心、县气象(科技)服务中心、县气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多种名称,较不统一法律规范。全省仅 10 个县级防雷减灾技术服务机构完成了事业法人登记,且普遍存在县局长兼任法人代表现象。(二)业务运行:主要从事防雷检测、图纸审核、竣工验收、雷灾调查鉴定和风险评估等业务,防雷技术服务收费执行《山东省防雷减灾技术服务收费标准》(鲁价费发[20xx]244 号)。多数市级防雷减灾技术服务机构实质进入了当地行政审批程序(烟台、滨州除外),县级防雷减灾技术服务机构实质进入了当地行政审批程序的占 65%。市级技术服务出具的防雷技术评价意见和检测报告均能及时提交给防雷行政许可部门,以确保及时准确作出许可,县级的提交率达 78%。县级防雷减灾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税务发票使用财务章与签订合同完全一致的达76%,给用户出具的检测报告使用省计量认证标识和代码的达45%。开展技术服务时与用户签订合同或委托书与实际服务次数比例如下表:图纸审核工程验收防雷检测其他服务市级82%84%71%38%县级59%65%57%34%财务情况:全省 15 个市级防雷减灾技术服务机构中,仅有 6 个单位已注册到独立基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