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酒市场健康进展调研报告 红酒市场的盛行,导致国内市场每年对红酒的需求增量达到30%,正值市场需求旺盛之际,假“拉菲”横行、用分装酒假冒原瓶酒等新闻消费迅速占领各大媒体,引发广泛关注。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大等违法经营行为,严重扰乱了红酒市场秩序的健康进展,而消费者认知能力较弱,多数人只认酒标不认酒品的现象,导致不少消费者花大价钱,购买的确实劣质红酒,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侵害,严重扰乱红酒市场健康进展。对此,工商部门应对此加以重视,并立足职能,实行行之有效方法加强监管。一、红酒市场乱象存在的原因一是受经济利益驱使。据来自英国佳士得的统计显示:红酒投资30 年的回报率为 37.69 倍,是中国古典字画、陶瓷汇报率的 16倍,是投资黄金回报率的 1.68 倍;据伦敦国际红酒交易所资料显示,名酒 50 指数仅 20xx 年就上涨 57%。正是在高额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方面红酒销售商囤积红酒已获得高额汇报;另一方面因市场上销售的红酒不足以满足消费需求,部分销售商就直接玩起‘分装酒冒充原瓶酒’或者直接销售‘假冒红酒’的把戏,来坑害消费者。二是消费者认知不清。在国内,红酒消费者关怀的是酒标而不是关怀酒品和酒庄的文化底蕴,更多看重的是品牌,以价格来太高自己的身份,不少消费者或是听说有“拉菲”这个品牌,而不知道酒是依据年份、产量以及酒庄底蕴来定价的;或是消费者到酒店,直接要最贵的红酒,然后‘一口一杯’,以此来标榜自己有身份。三是存在监管盲区。根据《省酒类管理条例》规定,一方面,酒类市场的执法部门有工商、质监、卫生、物价、税务等部门,但 20XX 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工商部门的流通领域食品监管职能已划转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然后,根据酒类市场存在的虚假宣传、假冒商标等违法行为又归工商部门管理,从而容易导致在市场监管中存在“错位、越位和缺位”现象;另一方面,根据《条例》规定:“同一行为谁先立案谁查处,不得重复处罚”的规定,工商部门对红酒市场监管出现:发现违法行为,但其违法行为已被其他部门处理。二、红酒市场乱象存在的问题(一)、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一方面,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严禁“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那么‘用分装酒假冒原瓶酒’就是属于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因为市场需求量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