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团购管理措施在中国,团购作为一种新兴的电子商务网络购物模式,穿越“百团大战”的硝烟,进入了“千团井喷”的时代
传统的电子商务模式有七种,主要包括B2C(BusinesstoConsumer)、B2B(BusinesstoBusiness)、C2C(ConsumertoConsumer) 等 ; 而 团 购 在 国 际 上 通 称 为 B2T , 即BusinessToTeam,其本质是零散消费者集合起来购买大宗产品,以获得最优价格的购物方式
一、网络团购法律关系分析(一)团购现有模式团购 1
该模式在网络团购初见端倪时最为流行,是指有共同需要的消费者自发组织的直接与厂商发生关联的团购行为
其最大缺陷在于发起人作为一般消费者,对整个团购过程缺乏法律规范作用,使得团购的发起、召集、与厂商谈判等环节具有极大的偶然性,难以保障团购目的的顺利实现
该模式是效仿美国团购网站 Groupon 进展而来,其区别于 1
0 模式的最大特点是第三方的加入和管理
它们本质是以赚取服务费或者产品差价收益为目的,为消费者和商家提供一个网络团购服务平台
一方面,与 1
0 模式一样,消费者通过团购的高人气来加大对于上游供应商的议价能力,以获得实在的价格优惠;另一方面,商家看中大型团购网的广告推广效应,认可该平台对推广自家的餐饮、娱乐、美容等服务以及实物销售的促进作用
(二)团购 2
0 模式中法律交易行为分析团购 1
0 模式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明确,双方产生的买卖纠纷通过新《合同法》《产品质量法》能得到较好的解决
0 模式中,第三方的介入方式花样百出,使得原本的单纯的交易关系趋于复杂
为了正确处理各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有必要厘清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团购各主体间的法律关系销售商与全体团员属于买卖合同关系
团员支付对价,销售商负责提供约定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