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实施方案 为帮助学生更好地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育学生的职业兴趣和工作意识,让学生更多地了解社会,适应岗位需求,完成专业教学要求任务,根据学院有关通知文件要求,特制定我系司法警务专业专业见习实施方案
一、专业见习的目的和要求 专业见习是高职高专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业课学习和毕业定岗实习的前奏,也是学生专业认知、职业认知和实践工作能力初步形成的重要途径
通过专业见习,使学生了解社会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方法,体验岗位的知识、技能要求,增加对专业整体知识和职业技能的感性认识
二、专业见习学分及时间 专业见习占 2 个学分,专业见习的时间:2024 年上学期第18、19 周,时间 2 周
三、专业见习成绩的评定 专业见习期满,学生完成见习报告,见习报告包括见习的主要内容和认识体会,字数不少于 1000 字
要求语言简练、明确;叙述清楚、明白;资料、数据真实;结论有理、有据
学生专业见习的最终成绩由指导老师据见习单位评定成绩和见习报告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成绩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打分,专业见习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新见习,否则不能毕业
四、专业见习的形式 专业见习采纳专业负责人介绍专业进展状况、与优秀毕业生座谈、听行业专家作报告、参观考察、短期顶岗等多种形式进行
五、专业见习的`内容 (一)行业短期顶岗实习 1、途径: 通过学院联系到相关工作岗位进行实习 2、可选择岗位:学院周边地区的基层司法所、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3、目的和要求: (1)通过顶岗实习,掌握本岗位有关实际操作技能
(2)顶岗实习过程中应做到“三勤”(即手勤、嘴勤、腿勤),不懂就问,虚心向岗位实习指导老师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3)顶岗实习过程中,做好实习记录
(4)根据顶岗实习掌握的资料,按时完成实习报告
(5)顶岗实习结束时,请见习单位写意见,评成绩,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