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条款合同 3 篇 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下面是我整理的违约责任条款合同 3 篇 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供大家参阅。违约责任条款合同 1 开发人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 334 条规定讨论开发人的违约责任是指讨论开发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委托开发合同,依本条规定委托开发合同讨论开发人的违约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讨论开发人未按计划实施讨论开发工作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实施讨论开发计划并实行相应的补救措施。讨论开发人逾期两个月不实施讨论开发计划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讨论开发人应当返还讨论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委托人所造成的损失。 2、讨论开发人将讨论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的,委托人有权加以制止,并要求讨论开发人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讨论开发工作。经委托人催告后,讨论开发人逾期 2 个月仍未退还经费用于讨论开发工作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讨论开发人应当返还讨论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委托人所造成的损失。 3、由于讨论开发人的过错,造成讨论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讨论开发人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由于讨论开发人 的过错,讨论开发工作失败的,讨论开发人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讨论开发经费,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委托人违约责任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是指委托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委托开发合同。主要有以下几项: 1、委托人迟延支付讨论开发经费,造成讨论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讨论开发人不承担责任。委托人逾期两个月不支付讨论开发经费或者酬劳的,讨论开发人有权解除合同,委托人应当返还技术资料、补交应付的酬劳,赔偿因此给讨论开发人造成的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2、委托人未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完成协作事项,或者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讨论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的,讨论开发人有权解除合同,委托人应当赔偿因此经讨论开发人所造成的损失。 3、逾期接受讨论开发成果的责任。委托人逾期 6 个月不接受讨论开发成果的,讨论开发人有权处分讨论开发成果,所获得的收益在扣除约定的酬劳、违约金和保管费后,退还委托人。如所得利益不足以抵偿有关酬劳、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委托人赔偿损失。 委托开发合同条款内容 项目名称 本条款应该用简洁、法律规范的语言准确地表述委托开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