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优惠政策与经济进展综述摘要: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进展相对落后,国家制定实施了金融优惠政策来扶持民族地区的经济。这些金融优惠政策包括设立专项贷款,给予优惠利率以及放宽贷款额度等。全面落实政策的实行有助于促进地区农业,贸易,服务业等行业的进展。但由于民族地区滞后的经济状况,给地区进展带来了相关问题,并对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关键词:民族地区;金融优惠政策;经济进展1 实施优惠的金融政策改革开发以来,我国民族地区的金融业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进展,民族地区的金融业从无到有,进展速度较快。但由于民族地区落后的经济条件,整体金融进展水平相对滞后于经济发达地区和全国平均水平。李景跃等在《商业讨论》2024 年第一期指出,民族地区金融进展滞后主要表现为金融生态环境脆弱,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较低。国家早在解放初期就已经制定了一系列进展民族地区金融业的优惠政策以促进地区经济的进展,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并且各民族地区根据其不同的经济特征相应的实行了适合自身经济进展的优惠措施。这些金融方面的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设立专项贷款,给予优惠利率,放宽贷款额度和还款期限等。对少数民族专项贷款给予优惠利率。如 1991 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民族贸易县贸易贷款实行优惠利率的通知》规定,对国家确定的 421 个民族贸易县贸易贷款,在利率上实行优惠政策。民族贸易贷款年利率为 5.76%。贷款行向企业按年利率的8.64%收息,对年利率 5.76%与 8.64%的 2.88%利差按季返还企业。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贷款,适当放宽贷款条件。1993年发布的《城市开民智工作条例》规定,信贷部门对以少数民族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饮食服务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在贷款额度、还款期限、自由自己比例方面给予优惠。开发性贷款、扶贫贴息贷款和其他专项贴息贷款也适当的向民族地区倾斜。对民族地区开发当地资源的项目,在保证有效益、能还贷的前提下,贷款条件要适当放宽。2 实施金融优惠政策促进民族经济的进展2.1 促进农业的进展金融业要把农牧民增收致富与拓展信贷效益信贷增长点紧密结合起来,借鉴东部地区灵活多样的农业经营,经济进展大户承包经营、专业户经营、公司加农户、订单农牧业、公司加农工和股份合作经营等多种农牧业经营方式,把粗放的农牧业经营方式改造成符合市场需求的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的现代农牧业。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新农村建设,创新并推行了大额农贷、订单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