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尘设施运行效果管理规定 为确保我部除尘设备的正常使用,制造一个好的现场工作环境,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除尘设备管理职责划分(具体划分由设备管理室负责) 1、除尘设备使用作业区 负责除尘设备阀门的正确操作、使用;日常岗位点检;设备异常情况信息反馈;设备容貌、环境卫生管理:除尘管道及各吸尘口(从设备进风口到主管道的交接口处)的状况检查及清理积灰
2、除尘设备运行作业区 负责除尘设备的正确操作、使用;日常岗位点检;设备异常情况信息反馈;设备容貌、环境卫生管理:除尘管道(主管道的交接口往后)的状况检查及清理积灰
3、除尘设备维护作业区 负责除尘设备专业点检及日常维护(含设备润滑、调整、紧固);备件计划、设备检修计划、大中修项目的申报;除尘设备检修和故障检查处理
4、设备室 负责除尘设备计划检修、设备大中修、备件供应;组织对除尘效果出现异常情况的调查和分析
5、安全环保线 负责对炼钢部除尘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按程序及时汇报并配合设备线进行调查、分析;维护本部环保管理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制度的部属各单位、个人及导致除尘效果出现问题的管理作业区(科室)提出处罚意见
二、 相关责任考核 (1) 确保作业区所辖环保设施完好率为 100%,按月考核,对达不到者考核 500—1000 元,作业区领导按考核金额的 50%挂钩考核
(2) 没做除尘环保设施备品备件计划或不按计划要求供应而导致设施非正常运行的,考核相关责任人当月效益工资 100300 元/次
(3) 因除尘环保设施使用作业区未及时与运行作业区沟通协调,造成环保设施未有效利用的,考核环保设施使用作业区100300 元/次
(4) 使用除尘环保设施的单位,使用时未及时打开除尘设施的阀门或使用后未及时关闭除尘设施的阀门的, 考核环保设施使用作业区 100300 元/次
(5) 除尘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