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租房补贴申请流程 一、学历确认。 申请人登录青岛人才网(http://rc.qingdao.gov.cn/)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照片;留学回国人员上传《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传成功后,由申请人就业地所在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在 2 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等国家学历信息查询平台,对毕业生学历情况给予确认。核实结果通过“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反馈。 二、个人申报。 申请人可通过青岛人才网申请,也可到市或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现场办理。通过青岛人才网申请的,由申请人进入“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报”模块录入相关信息,并对提报信息真实性进行承诺。到现场办理的,申请人持身份证,到市或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窗口办理。 三、审核发放。 1、对在中央、省驻青机关、事业单位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住房补贴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在其他单位就业或创办创业实体的,住房补贴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由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2、对享受青岛市产权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等信息,通过国家或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进行比对,无法比对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全市有关情况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确认。 3、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核实上月 25 日前住房补贴申请情况,25 日后申报信息下月汇总。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对外公示,公示期 5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各级财政部门于 5 个工作日内,将住房补贴资金拨付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住房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 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报人员,须具备以下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二)申报人员申报补贴时需具有本市户籍。 (三)申报人员就业单位应按规定在青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四)申报人员已购买青岛市产权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享受过租赁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和本市引进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已发放住房补贴,已领取一次性安家费的讨论生,不再享受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