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安全乡镇建造活动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防治碘缺乏病工作规划和中省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实提高我区食盐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全区农村群众的食盐安全,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食盐安全村创建活动总体要求,现就我区开展食盐安全村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性 食盐安全是食品安全的基础,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近年来,我区食盐市场秩序总体良好,为构建平安、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农民群众长期食用劣质无碘盐的习惯仍未彻底改变,无碘盐、劣质盐,甚至工业盐侵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现象时有发生,食盐安全形势依旧严峻。开展创建活动是针对农村食盐安全实行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提高人口素养,推动社会主义农村建设具有深远影响和重要作用。通过在农村地区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宣传教育,与农村家庭逐户签订“食盐安全公约”等方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盐业法律意识、安全用盐的健康意识和抵制劣质盐侵害的能力,构筑起坚实的食盐安全屏障,确保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区经济社会和谐进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目标 从 2024 年起,利用 5 年时间,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实现食盐安全村全覆盖的目标。具体目标是:2024 年全区食盐安全村覆盖率达到 20%,2024 年达到 50%,2024 年达到 70%,2024 年达到 95%,2024年实现全覆盖。 三、创建标准 (一)组织健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高度重视食盐安全工作,创建机构健全,食盐安全措施得力,责任明确,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区、乡、村三级之间逐级签订食盐安全责任书,村委会与农户签订食盐安全公约。 (二)宣传到位。常常对村民进行食盐政策法规知识和食盐安全教育,书写显著墙体宣传标语,公布涉盐违法行为举报电话,深化农户发放宣传资料,确保食盐安全知识家喻户晓,宣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供应有序。合理设置碘盐供应点,做到持证经营、服务到位、遵规守法,食盐供应渠道法律规范。 (四)监督有力。安全村中无制售假冒伪劣食盐和窝点,村民自觉抵制私盐意识增强,农户、饮食摊点、食品加工作坊无伪劣食盐,全村无食盐安全事故发生。 (五)指标合格。食盐安全村村民合格碘盐食用率、食盐质量合格率、合格食盐市场占有率均达到 100%,学生、家长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用盐知识、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 100%。 四、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