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为加快推动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建立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24〕78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医疗联合体建设和进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2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健康中国战略,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医联体建设,助力构建分级诊疗制度
建立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穿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引导三级医院履行责任、完善措施,主动帮扶基层,切实发挥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加医联体建设的积极性
(二)基本原则
公益导向,服务大局
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出发点,服务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局
通过合理设定绩效考核指标,强化考核和制度约束,推动落实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建立起引导公立医院主动下沉资源、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的机制
科学评价,客观公正
重点考核医联体技术辐射带动情况等,综合考虑三级医院医疗资源下沉情况、基层服务能力提升情况、居民健康改善情况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因素,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横向与纵向相结合,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
法律规范考核程序、内容和标准,保证考核过程公开透明
加大信息化手段在绩效考核中的应用
激励约束,有效引导
加强考核结果利用,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逐步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并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进修、晋升等挂钩,有效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参加医联体建设的积极性
二、组织管理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制订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相关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对各地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