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下载 篇一: 借用方(甲方): 承借方(乙方):福州市闽侯兴福源环保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房屋借用的法律及规定,为明确借用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如下: 一、借用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 青口镇青顺大厦二楼 202 室 的场地及其设施,在 双方自愿 的状态下借用给乙方作为 办公 使用,借用房屋的建筑面积总计为 50 平方米。 二、借用期 借用期为 10 年,自 20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1 日止。 三、费用承担: 4.1 借用期间房屋有关物业费由 乙方 承担; 4.2 宽带费、收视费、车位费由乙方支付; 4.3 房屋的冷热水、电、天燃气消耗按每月查表实数由乙方交付。 四、借用人责任和义务: 5.1 甲方谨在此声明及保证甲方为借用房屋的合法拥有人,有合法地位借用此房屋于乙方出示相关证明。 5.2 甲方须按时将借用房屋及其设施以本合同约定的状态交付乙方使用。 5.3 借用期内甲方不得收回借用房屋(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5.4 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及交付租金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借用期内拒绝甲方或其他人打扰而宁静使用借用房屋。 5.5 非因乙方或与乙方相关联的第三人的责任而致使该房产主要结构、地板、管道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时,甲方应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安排修缮工作。 5.6 甲方可在征得乙方事先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该房屋巡视,检查该房屋内部使用情况或处理 五、紧急事项。 5.7 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屋,收回房屋,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给予的其它权利。 六、承租人的责任和义务: 6.1 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6.2 事先未经甲方和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将该房屋内的固定装置 与设备擅自移动或拆除。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6.3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合法使用借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应存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所禁止的危险物品,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而对甲方的赔偿。 6.4 在承租期间,乙方对于借用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所负的一切对外债务也无权及不得以房屋利益交换。 6.5 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