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4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24〕56 号 市直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4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4]39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 2024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事业单位的职称申报
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空缺岗位(专业)组织差额申报
1、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的,根据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情况,合理确定申报评审职数,由各市直单位、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填写《2024 年度事业单位高(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汇总表》(附件 1、附件 8)及《2024 年度事业单位政工专业高(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件 2、附件 9)报市职改办,其中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由市职改办统一汇总上报省职改办
2、事业单位无空缺岗位的,原则上不得组织申报
但以下情况可由各市直单位、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专项报告报市职改办,市职改办同意后报省职改办
(1)国家或省重大科研专项、重点学科、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急需紧缺人才,确实需要申报的,由所在单位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2024 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件 3)、《2024 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申报高级职称花名册》(附件 4)
(2)根据“退多补少”的原则,单位可根据现在岗在聘 2024年底前退休的中、高级职称人数,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2024 年度事业单位“退多补少”高(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件 5、附件 10)、《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 2024 年底前退休人员花名册》(附件 6、附件 11)
3、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