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 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为了使甲、乙双方合作愉快,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名称 甲方将位于 的集住宿、餐饮、娱乐为一体的宾馆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房屋概况及用途 1、2-4 层共 平方米,待装修
经营娱乐、餐饮
2、5-6 层为标准间客房共 间,已装修好
3、7-8 层由写字间改为客房,待装修
4、位于上述楼房 侧的招待所 6 间,待装修改造,做客房使用
三、房屋租赁期限 共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租金 1、租金共 元 其中① 5-6 层租金 元
② 7-8 层(由甲方改造装修好)租金 元
③ 2-4 层(由甲方装修好后)租金 元
④ 6 间招待所(由甲方实施旧楼改告后)租金 元
2、租金支付方式 ①乙方先支付已装修完毕的五、六层租金,合同生效后 2 日内交第一季度租金
②其它楼层一经装修完毕,乙方即在 2 日内向甲方交纳该装修完毕楼层的租金
③租金交纳租金按季度交纳
乙方应在每季度初的 2 日内向甲方交纳租金
五、押金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押金
乙方未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有权用押金冲抵乙方租金及违约金
合同履行完毕,租金结清,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六、房屋转租 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将该房屋转租给他人
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经营期间,乙方应爱护租赁财产,因保管不善致租赁财产损坏的,应恢复原状,无法恢复的,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2、乙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日期交纳租金,逾期应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季度租金总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
八、合同的解除 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乙方拖欠房租累计 6 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