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审计体系基础达标管理办法 编号-SJ-3-8(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评估内部审计基础管理工作,明确公司及各委派审计分部的基础管理水平,积极推动审计体系胜任能力建设,保障公司经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审计部、委派审计分部
第三条 本办法包括审计体系基础管理涉及的所有业务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 为有效推动工作,成立基础管理达标检查小组,负责审计体系整体基础达标检查工作
组 长董事长 副组长风险防控总监、公司审计部部长 组 员公司审计部副部长、助理、工程审计中心主任(副主任)、各委派审计分部负责人 组长负责对审计体系基础达标结论的终审并批准有关激励及考核
副组长负责组织年度审计体系达标检查工作,并协调组员交叉检查和一级达标复核
组员具体负责按条块对各审计分部日常的基础达标检查工作,各委派审计分部负责人对本部门基础达标结果负责
第三章 达标检查内容 第五条 检查周期每年 9 月一次
第六条 达标内容 (一)团队建设 人员到岗;知识及学历结构;审计人员管理;绩效管理;内部培训
(二)档案管理 制度建设档案;部门人员档案维护;审计项目档案管理
(三)基础审核业务 日常业务评审;招标监督业务;所在单位制度修订评审
(四)经营及内控审计业务 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审计;内控建设及测评;后续跟踪审计
(五)工程审计业务 策划立项及设计管控;工程招标管控;项目实施管控
(六)纪检监察 制度体系建设;纪检渠道建设;干部任职调查;合规培训;案件查处
第七条 基础达标考核权重 团队建设(2%)、档案管理(1%)、基础审核业务(1%)、经营及内控审计业务(2%)、工程审计业务(2%)、纪检监察(2%); 具体单项得分见附表
第八条 达标流程 基础达标小组每年 9 月现场抽查所有审计业务,现场初评并打分;出具初评意见及整改报告;